房产证上是弟弟的名字,哥哥继承权问题
湖州市南浔区刑事律师咨询
2025-06-17
如果房子是父母赠与弟弟并已经办理过户,根据《民法典》第六百五十七条,该赠与行为合法有效,房产属于弟弟的个人财产。在此情况下,哥哥通常不能对该房产主张继承权,除非在特定情形下,如弟弟去世后无配偶、子女、父母,根据《民法典》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,哥哥作为第二顺序继承人可能享有继承权。
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从法律角度,哥哥可以在以下条件下对弟弟名下的房产提出异议:一是若认为房产过户存在欺诈、胁迫等情形,可依据《民法典》相关规定请求撤销赠与;二是若弟弟立有遗嘱且遗嘱存在无效情形,如非本人真实意愿表达,哥哥可依据《民法典》对遗嘱效力提出质疑;三是若弟弟去世后,其配偶、子女、父母均先于弟弟去世,且弟弟未立有效遗嘱,哥哥作为第二顺序继承人可提出继承房产的主张。
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如果弟弟有子女但希望立遗嘱让哥哥继承房产,首先,弟弟需确保自己为房产的合法所有人。其次,弟弟可以依据《民法典》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,自书或找见证人代书遗嘱,明确房产由哥哥继承。最后,遗嘱需符合法定形式要件,如自书遗嘱需亲笔书写、签名并注明年月日,以确保其法律效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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